创新创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

2022-03-09



一、定义

创新创业活动实际出发,应用创新知识、创新思维、创新技法、创业知识、管理策划知识相关资源用人单位研发运营、管理提供创意高效执行方案专项能力

二、适用对象

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、创业的中学生、大学生社会工作者。

三、职业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


四、鉴定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1、面向社会各界、各个层次的劳动者,不分职业、学历和年龄,均可报名参加。

2、各类大中专学校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普通中专、职业中专、职业中学、成人中专、技工学校等)以及其它各类学校、培训机构的学生均可报考。

3、国家机关、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均可报考。

4、未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。

(二)考评员构成

考评组由3名考评员构成。

(三)考评员资格

1、考评员应该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关职称证书的专业人员。

2、考评员必须经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、考核、发证。

(四)鉴定方式

现场进行实操考试。

(五)鉴定场地要求:

教室,操作场地光线充足,整洁无干扰,空气流通,具有安全防火措施。

(六)鉴定设备和工具要求